直到2015年才买保险,能否把之前的补上?
通常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分析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这意味着,如果单位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未为你缴纳社保,你有权要求单位进行补缴。但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补缴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补缴条件和流程需咨询当地社保局。提醒:如果单位拒绝补缴或无法联系到单位,且你因此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保待遇,这表明问题比较严重了,应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进一步帮助,如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具体操作:1.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你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其为你补缴2011年至2015年期间的社保。记得保留好沟通记录或书面协议作为证据。2.向社保局投诉: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在投诉时,你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及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社保局在收到投诉后,会进行调查并核实情况。如果确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行为,社保局会责令其限期补缴。3.法律途径:如果社保局的处理结果未能满足你的要求,或者用人单位仍然拒绝补缴社保,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包括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你因此受到的损失。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处理方式: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处理此类问题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二是向社保局投诉并要求单位补缴。选择建议: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其是否愿意补缴之前的社保。如果协商无果,或者用人单位拒绝补缴,你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要求社保局责令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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